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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准备做什么样的律师


2008年11月15日,南充、达州两市律师协会举办了实习律师岗前培训,我所主任马波律师应邀向全体参训人员作了“我们准备做什么样的律师”的辅导演讲,演讲受到了参训实习律师的一致好评。

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实习律师在领取律师执业证前要进行岗前培训。律师协会的领导要我来讲《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这部分。作为一个比大家早入行20多年的老律师,我乐意来和大家一起学习和交流。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这本教材共十章,实际全都讲的是律师对外关系的规范。它的基本纲要就在教材的第7页至第9页。大家沿着这个纲要去学习和把握,就能够做到纲举目张。如果我也照本宣科的讲,大家也会觉得索然无味,那不是我的风格。因此,我想结合教材以互动的方式和大家学习交流。

在座诸位都是即将当律师的,或者叫“准律师”。这里我们是不是该首先给律师来个定位。因此,我向大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律师究竟是个啥东西?”有人说了,律师不是东西。律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律师是“为弱者呐喊,向强权抗衡”的勇士,律师是“无拘无束多自由,谈笑之间黄金来”的富翁,律师是“凭三寸不烂之舌而挽狂澜于既倒”的智者,律师是“挑战权利、抗衡权力”的斗士等等。应该说,这些都合乎律师的固有形象和职业特性,但也不要忘记,现实中还有另一类律师:趋炎附势的律师,惟利是图的律师,玩弄法律于股掌间的律师,名声败坏如同讼棍的律师,形同摆设毫无作用的律师,行如骗子混水摸鱼的律师,为了钱财不惜一身试法犯罪的律师……

二十多年前,一位学者型高官给律师写了这样一首诗: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走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走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有律师也为律师自己做了一首诗:

律师工作吃苦受累,表面风光内心憔悴,西装革履貌似高贵,

其实生活极其琐碎,经常加班吃苦受累,马不停蹄终日疲惫,

日不能息夜不能寐,法官一喊立即到位,点头哈腰就差下跪,

为了胜诉被迫勾兑,陪酒陪赌体格衰退,时常挨骂让人崩溃,

为了生存肚吞眼泪,争抢案子哪管团队,介绍案源还给反馈,

挣钱不多缴费纳税,难顾妻儿愧对长辈,全靠疯癫自我陶醉!

著名律师田文昌说: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律师的作用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运作去实现和体现正义。

修改前的《律师法》对律师的定义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修改后的《律师法》对律师的定义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两者都是从社会定位这个角度去下的定义,从这点上讲,没有本质的区别。其实,作为律师,还应当有一个政治定位、市场定位的问题。《律师法》没有反映。

大家知道,象美国这样的西方发达国家,要领到律师执业证是比较难的,一般先要读完一个学位,再去报考法学院,一般还要读三年,毕业后才能去考律师,考取资格后,在律师事务所还要实习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中国不一样,前几年只要是本科或法学专科毕业就能考资格,只要过了考试这一关,一般就能当律师。给人的感觉是什么人都可以当律师。前些年有一个律考辅导班打的广告就是:“下岗人员那里去,一起报考律师!”律师行业成了失业救助站。前些年还有个关于法官的电视剧,就在昆明中院拍的。里面有一个法官说:“我怕什么?大不了我当律师去。”还有一些受过行政处分的官员也这么说,这么做的。看看,律师行当成了收容所了。其实律师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有专业的人、有智慧的人、有贡献的人、有眼光的人、有思维的人才可以当律师。

从理论或程序上讲,只要你领取了律师执业证书,你就具备了当律师的能力,也就是教材中所归纳的四种代理能力:法律能力,业务能力,道德能力和身体能力。今天我们涉及到的只是道德能力。

也许有的人认为,现在而今眼目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各行各业都在谈职业道德,但道德建设成效却不明显。道德高尚成了高尚者的墓志铭,道德低劣者成了低劣者的通行证。的确,我们遇到了一个社会转型的复杂时代,作家王蒙曾写过一篇小说,名叫《十字架上》,书中写道:“每个人对其他人不满,却无法不让别人对自己不满。每个人都感到别人的欺诈卑劣,却没有能力不对别人欺诈卑劣。每个人都感到别人在堕落,却无法停止自己的堕落。古老传统的清教徒式的洁净规则,愈来愈显得像是讽刺。传说和故事中对于古朴民风的描述,更使人概叹世风的日下。调子唱得愈高,人们就愈不相信。空话讲得愈多,人们就愈卑劣。最后连那最起码的真诚与道德似乎也失去了信用,只有赤裸裸的野兽一样的自私……”这很有些向眼下社会的写照。我们还可以借用英国十九世纪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在他的著作《双城记》中开篇处的一段话来说明我们这个代:“这是最好的时期,也是最坏的时期;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也是失望的冬天;我们的前途无量,同时又感到希望渺茫;我们一齐奔向天堂,我们全又走向另一个方向……”

尽管律师面临着重重困难甚至艰险,但是作为律师我们要说,当今却是中国历史上律师事业发展最好的时期,正如上海市律协会长吕红兵所言:“没有一个时代像如今的法治时代那样更需要律师,没有一个变革像中国的改革开放那样更呼唤律师,没有一个工程像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那样更渴望律师。”不然,为什么全国那么多人包括在座诸位为了一个律师执业证而不辞辛劳呢?

记得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结束时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深情的诵读了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名言:“这个世界惟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律师是一种崇高的职业,崇高的职业需要有崇高道德的人来从事。诸位不久就要当执业律师,今天当我们再次诵读这一伟大的名言时,是否也该扪心自问:我们内心是否具有崇高的道德呢?

我国台湾有一个非常著名的佛教高僧叫星云大师,他说:“有一种价值观是永恒的,那就是美好的道德。人可以没有金钱、名位,没有显赫的家世、殷厚的背景,但不能没有美德。什么是美德?诚信,信用,庄重,整洁,礼貌,守时,慈悲,正派,风趣,正义,慷慨,幽默,责任,良心。美德是一种内涵,是一种人格的芬芳,是自然的气质所发出来的一种高贵的品质,让人心怡,让人向往,让人赞美,让人崇敬。”

律师界有句行话叫:“律师是个良心活”。一个人的良心就是一个人道德的体现。做律师成功取决于做人成功,做人成功取决于道德是否高尚。律师只有做人成功,做业务才能左右逢源。所以说到底,律师做事也是做人。还有一句话说得好:30岁以前跟对人,30岁以后做对事;会做事,不如会做人。如果你能深谙此道,则做事顺畅,做人成功。

自称是为中国十三万律师打工者的中国律师杂志前总编刘桂明先生认: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应当有这样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当”一个律师,第二个阶段是“做”一个律师,第三个阶段是“像”一个律师,第四个阶段是“是”一个律师。各个阶段有不同的内涵。“当一个律师”是指考资格到领取执业证这个阶段,这时考虑的是我能否顺利通过资格考试,能否拿到执业证。第二个阶段是“做一个律师”,也就是已经拿到了执业证,进入了这个行业。这个时候考虑的是什么呢——最直白的话就是希望有案源,希望有事可做,也就是如何成为一个律师。这个阶段是一个比较难熬的阶段,一般来讲,怎么也得三五年。如何成为一个基本合格的律师,一个是要通过你的学、一个是要通过你的问,还有各种各样的机会,各种各样的平台,才能使你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第三个阶段是“像一个律师”,这个阶段基本上已经过了创业期,正在逐步迈向成为合伙人的阶段,或者说也可以独立成一个山头了,这个时候像一个律师,也就是说从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外在气质,都已经具备了一个合格律师的条件。这时更多思考的是如何通过自身能力、业务拓展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与那些大牌律师站在一起,平起平坐,甚至也有领先者的风采,这个阶段最关键的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如果说第二个阶段需要创业,那么第三个阶段就需要创新。到第四个阶段是“是一个律师”,到这个时候,应该说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有了一定的名望,有了一定的口碑,这个时候需要思考的是什么呢——如何成为一个成熟的律师。成功和成熟看起来区别不大,但是有一个智者曾经对成功和成熟做了一个简单的区分。所谓成功就是努力地把平凡的事情做得不平凡,所谓成熟就是努力把不平凡的事情做得很平凡。

这些年来,也有不少新律师问我,怎样做一个合格律师?他的标准是什么?,我总结出四句话,也就是四种能力:一个合格律师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力,娴熟的掌握和运用法律能力,流畅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好的公关和协调能力。

既然《律师法》把律师定位于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那么律师执业首先就遇到与委托人的关系问题,教材把这一关系列为律师职业道德的第一个关系。一个律师如何处理与委托人的关系,实际就是这个律师职业道德的外在表现。是诚信还是虚假,是尽心尽责还是搪塞敷衍。

委托人与律师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所签合同一般是律师事务所印制好了的,基本上是格式合同。这一点大家都知道。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律师不与委托人签合同,有的个人打白条收据。我们有一个律师给委托人打白条收据,上面竟然明明白白写上预收勾兑法官费用。其实,律师给当事人打白条收费,个人风险很大,现在的当事人也不是那么好忽悠的。弄不好,他就投诉你,到处败坏你的名声。搞得你声名狼藉。有的律师说,当事人,当时是人。意思是过后就不是人。我们律师在这方面有很多的教训。我在我们所里有一条规矩,凡是遇到有客户投诉,叫律师先拿合同来,有理无理,如果没签合同律师就先输理。就像机动车肇事司机逃逸,逃逸司机负全责。

教材26页中所说的委托代理的行为规范只说了“两个禁止”,一是禁止跨所执业,二是禁止虚假承诺。前一个禁止一般说来都做得到,只要律师事务所把关就行。后一个,关于虚假承诺,这在律师,特别是执业不久的新律师中比较容易犯的毛病。医学界有句话,叫着“学医三年,觉得天下无病不能治;行医三年,觉得天下无病能治。”我们一些律师或出于初生牛犊不畏虎,或处于揽案源,或因底气不足,或为了显摆自己,爱“冒皮皮”。动辄拍胸膛,好像天下没有他办不了的案子,世界每个地方都有他的亲朋好友铁哥们儿。一旦虚假承诺不能兑现,就推说法制环境不好,法官不公正等等。虚假承诺的主要表现是“三包”,即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法制与经济》这本杂志,专门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如何识别真假律师及律师虚假承诺》可见,律师的虚假承诺已成为律师界一种公害。一些省、市司法局专门出台文件,对律师的虚假承诺进行专项整治。

律师的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代理服务,教材27上列举的七个方面的服务内容即咨询服务,案件调查,出庭代理,参与谈判,草拟文书,协调关系,保管财物。大家已经经过了实习,对这些并不陌生,没有什么可多说的。28页上关于律师执业行为的原则性规范,也只写了两个方面:即信息沟通和勤勉服务。这两方面对一个律师来说是很重要的规范,不容易持之以恒地做到做好。我在这两个方面也没有完全做好。律师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委托人,有时难免做到有效的沟通。当然这不是理由。请大家看一下教材28页上有这么一段话:“律师与客户关系的质量取决于你与客户沟通的效果。客户模式要求律师要善于沟通。”“有证据表明那些成功的律师都很善于沟通。另一方面,愤怒的客户,破裂的关系,渎职投诉和费用纠纷都是由于沟通不当所致。”“因此,沟通不仅发生在你面对客户时,而且是在关系中的每一个阶段。”这段话的出处教材下面已经说了,是加拿大律师,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管理问题专家米尔顿·W.司威克著的《发展和管理:一家成功的律师事务所》。这本书刚出版我就买来学习过,写的非常好,也翻译的非常好,我曾在书的扉页上写了较长的一段推荐语,推荐全所的每一位同仁。我建议大家有机会也学习学习这本书,他不是仅仅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也告诉希望当一个合格或优秀的律师怎样去发展。我为什么用学这本书而不是读这本书呢?因为我觉得,“学”和“读”在某些方面是有区别的,学带有功利性、目的性,而读是为了提高一个人的素养。林语堂先生对此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帐簿;或为做相士,占卜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他认为,“今日所谈的是自由的看书读书:无论是在校、离校,做教员,做学生,做商人,做政客,闲时的读书。这种的读书,所以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见识,养灵性。”大家经过了长期的寒窗苦学,目的是为了司法考试过关,大家今天来参加培训,也有直接的功利性和目的性,就是通过培训过关后能拿到执业证。但是,我们一些律师,在拿到执业证后,除了接触法律的法条,基本不读书了。“从来名士诗伴酒,自古英雄不读书”。这个英雄是指封建社会的山大王。作为律师,不可不读书。林肯是美国著名总统同时也是一个著名律师,他说:“如果你想当一个优秀律师的话,就应该找个地方细细地读书。”在座诸位,只要你决定以律师为业,因为你的头上顶着一个“师”字,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师者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记得有本书上说过,我们每个律师何尝又不像一本书呢?从踏进律师这个行业那天起,我们每天就以自己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案一讼、一笔一划书写着自己的历史,刻画着自己的人生实现着自己的梦想。现在大家刚刚铺开律师人生稿纸,开始书写律师人生的篇章。今后你们可能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我把它叫着律师事务所的“常委”,或自己开办一家事务所,如果你不养成读书的习惯,培养你良好的素养。你的结果,好嘛是一个“律师匠人”,差嘛,就只能是一个律师行业内所称的“铲铲律师”。在这里,我顺便向大家推荐几本与律师有关的书,新入行的律师读一读是很有教益的。除了《发展和管理:一家成功的律师事务所》、张勇教授写的《远见》和《卓识》、徐月芬编著的《走向大牌律师》、高云著的《通向成功律师事务所之路》、李锦南等翻译的《大律师——国际顶尖律师事务所成功秘诀》、世界著名律师德肖微茨著的《给年轻律师的信》,中国律师杂志社编辑的《寻访名律师》。

谈到沟通,律师和委托人的关系成在是否沟通,败也在是否沟通。大家想一想当时人在与律师建立委托关系后,最怕律师什么?(提问)最怕律师对他的案子不尽心,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件电子邮件,甚至一声问候,都是与当事人沟通的方式,不但可以避免纠纷或投诉的发生,而且还能融洽双方的关系,即便有啥问题也能相互谅解。你经常和他联系,与他沟通,他会觉得你对他的案子很上心。对你会产生好感,会到处宣扬你的人品,你的能力。我所有个客户,叫李中谷,十年前我接手他一个案子,在代理过程中,他发现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不泡妞,不乱收费,还经常和他讨论案件,他到处宣传三合所的律师好,后来他和我所的好些律师都成了朋友,十多年来,我已经不给他办案了,但他不仅给我们所的其他律师介绍了不少案件。而且逢年过节,生长满日都要请我们全所的律师吃饭。当然,我不是说抽烟喝酒打麻将不好,这既属于个人生活爱好,而且是沟通的有效手段和方式。“见面一递烟,关系不一般”。“上桌一杯酒,马上成朋友”。我是借这个例子说明沟通的重要。正如美国著名律师布鲁斯特所说:“沟通能力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名律师能否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律师。很多人非常有才华但却缺乏一定的沟通能力,这个缺点就会成为他们事业发展当中的严重障碍。可以说,良好、有效的沟通能力无可替代。”

再说勤勉,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律师不勤勉,就根本不配做律师。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律师收了当事人的代理费,却不给委托人办事,或者怠于给委托人办事。这不仅是不勤勉,简直就是缺乏做人的基本道德。请大家注意,教材29页中有一句话:“实际上,勤勉服务,不仅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也是为了律师自身利益。律师的勤勉与否直接反映了律师的服务质量和律师的名望。有的律师案件越来越多,有的律师案件越来越少,这与律师的勤勉也有一定的关系。”这句话应该所是放之律师届而皆准的真理。

一个律师勤勉服务的原动力在那里?在于你的执业定位。执业定位首先在于你的执业观念,观念决定态度,态度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命运。

前面我说了,刘桂明把律师从业分成四个阶段:当一个律师,做一个律师,象一个律师,是一个律师。“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是本色;知道自己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是角色;知道怎样做一个律师,则是特色;知道自己如何成为一个成功律师,就是出色了。”

做律师,首先是一种职业,其次是一个专业,然后是一个行业,最重要的是一项事业。

律师首先是一种职业,是一种与利益挂钩、和金钱有关的职业,它有谋生求利养家糊口的一面,也有改变人生命运、实现自我价值的一面,这可以说是律师的物质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不行。律师看重这个基础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仅仅把律师当成一个职业,仅仅作为赚钱谋生的职业,这样的职业观是有缺陷的。

其次,我们既要看重这个谋生谋食的职业,同时我们又需要将律师提升为一个专业,一种以法为业,以德为本的专业,一种用法律的智慧帮助客户服务社会的专业。立足专业到上升成行业,就是清醒的认识我是律师行业的一个部分,每一个律师都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形象代表。如果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见到法官还会象那副对联所形容的那样:男律师点头哈腰,女律师打情骂俏吗?

最后,当我们把“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当作一项神圣的事业去终身不渝的追求时,我们的执业观就会升华到一个新的境界。就会更加理性的对待我们所从事的这项工作。

所以,当我们把律师仅仅当成一个职业的时候,我们仅仅是在谋食;当我们把律师当着一个专业的时候,我们是在谋艺;当我们把律师当成一个行业的时候,我们是在谋业;当我们把律师当成一项事业的时候。我们才是在谋道。要做一个真正的律师,尤其是做一个成功的律师,并不容易,而且比较艰难,他需要勇气,需要眼界,更需要境界。

也许有律师这样说,我就做一个谋生律师。这虽无可厚非,但是,古人说过一句话:“取法其上,仅得其中,取法其中,仅得其下,取法其下,仅得下下。”下下律师是不大好混的。大家可能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三个年轻人一起为建一座教堂砌墙。有人问他们在做什么?第一个回答:我在砌砖头。第二个回答:我在建教堂。第三个回答则是:我在建造一个净化人们心灵的场所。多年以后,第一个人仍是一名一般砌砖工,第二个人成了普通建筑工程师,第三个人则成了一名建筑大师。

教材第三章是讲律师保守职业秘密。保守职业秘密既是律师的义务,又是律师的权利。我们这些地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比较少。但律师在办理一般的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中,有可能涉及到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律师应当注意保密。我们有些律师平时办案,习惯把卷到处甩,办完案子不归档。这些习惯很容易造成泄密。

第四章是讲律师利益冲突。教材第一节介绍了利益冲突的基本概念和利益冲突四种基本类型,写的比较详细。利益冲突在我们这些地方,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比较少的县城比较普遍,在实践中也无法很好的回避。

从诉讼业务上讲,律师基于案源紧张,不愿轻易放弃到手的案子。对这个问题,教材第62页引用了司法部给湖南省司法厅一个书面复函,讲的比较清楚。律师事务所要把好关,律师给当事人明示后,最好有当事人的书面许可,以免事后引起纠纷。

从非诉讼方面讲,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双方发生法律事务或法律纠纷,律师要处理好,否则,你会处于耗子钻风箱——两头受气的尴尬境地。

如何处理好利益冲突,那些可以豁免,那些属于豁免限制,那些不能豁免,采取那些方式去处理利益冲突。教材63页第三节都有叙述。

当事人开始与律师打交道最关心律师什么?怎样收费。教材第五章开宗明义就说:律师收费问题与律师职业保密问题及利益冲突问题属于律师与当事人关系核心层面的三大问题。现在律师与当事人的纠纷,不少是由收费引起的。作为律师方面,确实存在一些律师乱收费,收费打白条的现象,但作为当事人方面,也存在不讲诚信的现象。大家在办案过程中已经有了体会。

作为国家层面上讲,2006年4月13日由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颁规章。在这个规章中大家要注意的一是关于风险收费的禁止性规定和风险收费的最高比例;二是收费的范围。教材77页有叙述。

关于律师与其他法律职业的关系问题,特别是与法官的关系问题,律师法和法官法都有专门的条文规定。近年来,特别是武汉中院、深圳中院发生法官受贿窝案牵涉到律师,在社会特别是司法界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了高层的关注。2003年9月,司法部调查,司法机关在查处湖北武汉、宜昌、苏州、广州、东莞、珠海6个城市的法官受贿犯罪中,牵连出88名律师行贿。这些律师,在业内都是以业绩很好或者在当地能够“摆平案件”的有影响律师著称的。司法部的统计,2004年中国共有719名律师和21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受到不同形式的惩处。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协都相继单独和联合发布了一些文件。如2004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教材根据这个规定和全国律协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把律师与法官的关系规范归纳总结成11条。

从2004年算起,这四年来,法官队伍也好,律师队伍也好,教育整顿接连不断,可出问题也接连不断,而且越出越多,越出越大。今年以来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因为贿赂问题被抓被判越来越多。还有不少律师被纪委、检察院传唤。最近商务部官员的两起犯罪案件,都涉及到北京的涉外律师;广东高级法院执行局长的案件,还牵涉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中纪委双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了他的全部职务,这是建国以来司法系统涉及到的最高官员。此案又涉及到广东律师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这个律师被业内称为“广东最牛律师”和我有过交往,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律师。

这些年来,法官犯罪都有律师陪傍,已经成了规律。法院说是律师拖人下水,律师说是法官逼良为娼。律师为了赢官司,一些人就去铤而走险。当事人也会要求律师这样去做。但是,所有出事的法官和律师,又都会后悔。因为相对于失去自由身败名裂,当时为了赢个官司搞这样的交易,完全是不值得。但很多人把律师公关视作是天经地义的,总有一种侥幸心理。当事人找律师也要先打听他“有没有门路”。因此,在律师和法官不断出事的今天,权钱交易依然愈演愈烈。中国法官被捕是世界之最,中国律师行贿风之烈,恐怕也是世界之最。可以说今日中国,做律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律师法》修改后,律师会见权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到逮捕都见不到嫌疑人的现象依然存在,各地以文件否定《律师法》,全国人大法工委解释了也没有用。司法部和律师协会毫无办法;刚才说了,律师出事被抓的越来越多。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对立的一面是国家机关,特别是刑事案件,律师的介入,职能就是要保护被告,必然影响侦查和打击犯罪。律师不积极工作,又对不起职业良心。因此,越是认真负责的律师,越会导致公权人员的忌讳,被刁难甚至被抓。但是,如果律师是规矩做事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家再有意见也只能是刁难而已。所以,律师最大的风险还是自己的行为。做律师的真正风险,主要还是来源于自己。

大家要踏进律师这个行业,在学好法律练好本事的同时,必须要谨慎小心,坚守职业道德,做到洁身自好。这样既保护了自己,也为净化司法环境出了力。大家要明白,一个案件的输赢、一笔律师费的收入,同一生的代价比起来,毕竟是小事。

为什么越整顿问题出现越多?我想,这既不是法官的错误,也不是律师的责任。而是司法体制的弊端。如果不进行司法体制的改革,一切司法腐败都将难以遏制,一切教育整顿都难以取得实效,已有的成效也难以巩固。要真正解决好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最终有赖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司法体制的改革。但这是否意味着现在律师就无所作为甚至去同流合污呢?肯定不是。这方面仍体现了一个律师的人格品质。

我曾在四川司法上面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叫《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铸就当代律师的人格品质》。我们的祖先有三句话最能体现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那就是:“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我的体会和看法是:一个律师,只要你坚定不移持之以恒的洁身自重,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警察也好,就会认同你,尊重你。因为人心总是向善的,社会总是向前的。关键是打铁先得自身硬,一个律师为了挣几个代理费在法官面前卑躬屈膝,送钱送物,人家会看不起你。大多数法官真正敬重的是律师的人品、学识、才华,智慧和能力,是你对法律法理的洞见和精确的解读。如果你能在法官心中建立这样的形象,你就用不着在法官面前低三下四。

我代理了南充一个企业案子,在乐山法院出庭,审案的是一个老法官,闭庭后他背着我给我的当事人说,我佩服你的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造诣。我连续两届被当选市人大代表,两级法院系统聘我为廉政监督员。市检察院周力检察长是全国检察系统有很高知名度的一位学者型检察长,上个月他花了半天时间专门邀请我们所的律师到检察院座谈,就检察、律师实务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准备与我所建立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监督的长期方式。而我对“两院”的一些问题从来直言不讳,举两个例子……

但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也不是清教徒。我是历史系毕业的,知道早在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说过:“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人不能脱离社会现实,但做人一定要有原则。我在前面说过,我们这个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这个社会有太多太多看不见、摸不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作为被称为高智商的律师,我们应当默默地去观察、去思考、去体会、去接受、去践行。不要把我们这个社会想象得太好,但更别把我们这个社会想象得太坏。其实,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关键是你能不能像顾城的那首诗一样:“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他来寻找光明。”在黑暗中寻找光明。需要保持“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那样一种平和平衡平静的心态。当然这需要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基础保证。一个律师如果连生存都没解决,又何谈 “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

教材第七章是讲律师与律师所的关系规范,这在全书是一个重头,整个内容占了全书的近五分之一。由于这个教材是《律师法》修改前的,修改后的《律师法》和司法部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一些新内容没有装进去。大家作为一个即将执业的律师,既要对本章的内容应当了解和掌握,也要学习新修订的《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为了有利于大家今后更好的执业。我今天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本章的内容。

俗话说:“男怕进错行,女怕嫁错郎。”如果说你选择了做律师这一行没有错的话,哪你还有一次选择要看错不错。哪就是怎样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大门进对了,小门没进对,那叫“进对了行,嫁错了郎。”古人有句话:“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选择一家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对一个刚入行的律师来说至关重要。前面我说过,30岁以前要跟对人,30岁以后要做对事;老百姓形容那些结过婚的女人时说:“与那家,像那家”。形容拜师的学徒“跟到好人学好人,跟着师娘子扛假神。”新入行且立志做一名真正律师的,到底应该进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呢?第一句话是,进大所,进强所,进名所,进好所;第二句话是,进大所不如进强所,进强所不如进名所,进名所不如进好所。

什么是好所,我体会,上无投诉,下无纠纷,客户口碑好,内部同仁亲。在这样的所里,律师工作起来既成长快,又舒心快乐。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团队,最终靠什么立足社会?一位智者作出了这样的回答:一个团队在成立后,一两年可能靠的是热情,三四年可能靠的是机会,五六年可能靠的是领导,七八年可能靠的是人才,在九十年乃至更长时间,必然而且必须依靠文化。所以,律师文化才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一个律师的立足之本。而德也体现在一个所的文化上。

什么是律师文化?所谓律师文化主要是指是指律师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生活信念。也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团队精神、协作意思。也可以说律师文化,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一种氛围,一种环境,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价值观、世界观、执业观。我执业二十多年来,亲眼目睹也亲身体验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尤其是合伙人的分分合合,争争吵吵,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原因大多是文化背景杂乱,文化理念零乱,文化管理混乱。说实话,现在律师事务所,特别是象我们这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大都还是处于个体户联合体的状态,而要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建立律师文化相当费力,对此我是有深刻感受的,但我们仍然坚定、坚守、坚持。

我们三合所成立快十五年了,合伙人也好,非合伙人也好,进进出出,其争议和冲突很少直接为了经济利益,绝大多数是价值观和执业观的冲突。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律师的道路是艰辛的,只有和志同道合、荣辱与共的人一起战斗,才会让创业的旅程变得更有激情、更轻松、更快乐。在这个问题上,我从不放弃这个原则。十几年来,因各种主客观原因我所走出去了不少人,出去后情况各异。经过多次洗牌,现在人虽然少了,但值得欣慰的是现在的三合人价值观、执业观趋同,律师所象一个大家庭,大家工作起来都感觉到轻松、快乐。当然,现在是这样,不能保证今后一直是这样。所以,律师文化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建设。

大家可能知道,市司法局已经发出了文件,决定在全市的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一次教育整顿,我刚才说了,这几年律师行业也是教育整顿不断,每次整顿所涉及的还是那些老问题,但为什么还要整顿呢?坦率的说,我们一些律师执业确实出现了问题。从主观方面看,律师队伍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业动机金钱化。有一些律师就是为了钱才做律师。二是执业目的庸俗化。某些人做律师为什么?除了为钱或者为了赌一口气,或者为了某种可能未必能说出来的愿望。三是执业行为商业化。某些律师把所有执业方面的一案一讼、一点一滴都理解成商业行为。四是执业信仰模糊化。做律师甚至做人毫无信仰,一片模糊。一个律师的信仰是一个律师的灵魂依托。律师没有信仰,无异于行尸走肉。以上四个方面都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有关。律师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社会责任。如果你自己变成了唯利是图之人,怎么去担负这一社会责任?美国社会流行一句话:我们拥有世界最多的律师,却不代表拥有最多的社会正义。还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是美国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律师去世了,他的墓碑上写了这么一行字:“这里埋葬着一位著名的律师,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当初写墓碑,是想说明这个律师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有一天,有人路过他的目前的时候,看到这句话产生了疑问。这不对啊!一个墓里只能埋一个人,这个墓里怎么埋了两个人呢?他把律师和道德高尚的人分开了。这个故事反映出美国律师的社会形象不好。

上面是从主观方面说的。从客观方面看,律师整体上也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业文化建设比较缺乏。不管是律师事务所还是律师管理层面,原来很少考虑过律师文化的问题。说明我们执业文化建设还比较缺乏。二是执业管理还有缺位。律师不好管、管不好、怎么管,都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三是执业环境欠佳。严格意义上说,不管是社会环境还是我们本身的执业环境都出现了非常恶劣的情景,尤其是在刑事业务当中表现更加明显。四是执业规范还缺乏权威。尽管各地律师协会都在不同程度上做了一些可贵的探索,但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缺乏权威。我们应该制定一套什么样的规范,是一个难题。

前几天华西都市报刊载一篇报道,题目叫《网络作家张一一骂8800万四川人丑陋惹来众怒》,成都一个叫姚飞的律师准备起诉张一一,因为他在网上写了一篇文章:《丑陋的四川人》。大家知道,不久前去世的白杨先生写过一本书叫《丑陋的中国人》。这些文章的内容都是讲中国人、四川人的陋习、缺点、毛病。从我们律师自身来说,确实也有不少毛病,也需要反省我们丑陋的一面,如果要以此内容为文,题目也可叫着《丑陋的中国律师》。反省我们自身,应该说主要有以下陋习和毛病吧。

一是同行相轻,薄情寡义。俗话说:“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粉的”说的是同行相轻,门户之见。律师最容易犯这种毛病。你看不起我,我看不起你。相互拆台,相互诋毁。说到薄情寡义,有些新入行的律师,刚进律师事务所时还比较谦虚,时间稍一长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了,对培养了他,造就了他的律师事务所和老一点的律师就看不起,甚至搞背叛。马克思说过,他最能宽容的缺点是轻信,最不能宽容的就是背叛。我的意思不是要新律师永远跟在老律师后面,而是说要尊重老律师,尊重人也是一种做人的美德。“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懂得感恩应该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否则,就连低等动物都不如了。

二是重利忘义,取财无道。利该重视,但不能重到忘义的地步。有些律师缺乏最起码的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只是拜赵公元帅。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一些律师为了钱不择手段,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

三是固步自封,轻视学习。有这么一个故事,说一个人参加面试,考官问他会写文章吗?他非常自信的回答道:“天下文章数三江,三江文章数我乡,我乡文章数我弟,我给老弟改文章。”一个人需要有自信,没有自信就没有成功。但是凡是有个度,我们一些律师超过了这个度,过于自信。老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看不起法官、看不起检查官、看不起同行。一举一动都以大律师自居。还有就是不读书不看报,上网也只是打游戏。我们一些仁兄司法考试一过关,就与书本告别了。其事这些律师的知识结构非常狭窄,知识也很贫乏。我们三合所的人都知道,所里有个醒目的条幅,上面写着:你今天学习了吗?你今天进步了吗?以此激励三合律师加强学习,倡导一种读书学习的风气。

四是唯我独尊,藐视管理。现在我们律师业管理的现状是,从第一个层面就是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主要是做什么?做裁判员,制定规则,负责律师的准入和出口,其他的事情由律师协会来做。但是问题出在哪呢?第二个层面和第三个层面。第二个层面就是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第三个层面是律师的个人的自律管理。我们现在不是没有制度,但大多“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当然这种现象不仅仅在律师,在别的行业也有。但是我们现在有些律师事务所,连这个都没做到。有些律师所没有制度,没有规矩,在管理上是“放筏子” 。比如说分配管理、客户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业务管理都没有制度。就知道提成,就知道分钱。其实,一个律师事务所管理得好,对外就是一个品牌,一个形象,一个战略,一个拓展。

刘桂明先生经常爱讲一句话: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之所以说是“看起来很美”,是因为在某些人看来律师具有“五个一”,一种衣冠楚楚形象、一种严肃认真的面孔、一种攻守自如的姿态、一种因为所以的腔调、一种忙忙碌碌的身影;是充满神秘感,散发出魅力,脸上写着正义,脑海里挂着是非的人物。其实,这仅仅是表面现象。

说是“听起来很阔”,是因为在社会某些方面听来,律师现在很有钱,很有派头,香车美女有之,别墅洋房也有之。尤其是前一段时间,有些媒体劲爆“北京律师去年人均创收50万”的新闻,更使社会舆论对律师的议论甚嚣尘上。事实呢?纯属误会。真正很有钱的律师并不是很多,尤其是我们这些经济欠发达地区。

关于“说起来很烦”,因为眼见律师有派,听说律师发财,自然就有人羡慕及至嫉妒。这当然也无可厚非,更不必大惊小怪。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社会充满了对律师的厌烦情绪。不要说几百年前的莎士比亚先生就曾借剧中人之口愤怒地说:“我们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所有的律师。”现在有些美国人将这句话印在T恤上并在商店大张旗鼓的销售;我们只要说说现在的律师境况就略知一二。你看现在,某些法官看见律师,内心就有些不平衡,此谓眼烦;某些、警察检察官看见律师,心里就觉得律师是不是又在教唆证人作伪证,此谓心烦;某些政府官员看见律师,以为律师又来添乱了,此谓麻烦……

因为社会环境不能理解,因为司法环境不够支持,因为执业环境不太理想,因为市场空间过于狭窄,因为政策推动过于被动,因为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因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所以,律师做起来必然就很难,尤其是做一个刑事辩护律师。有人说,做一个中国律师很难,做一个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就更难,做一个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就难上加难……

“美”是表面现象,“阔”是纯属误会,“烦”是社会舆论,“难”是执业环境。事实上,“美”的背后是律师加班加点的积累,是挑灯夜战的准备,是忍辱负重的包容;“阔”的背后是律师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各咱税费、办公经费不断增加的压力,是全国律师人均创收6万元的现实,是全国还有近200个县没有律师 ;“烦”的内涵透露出律师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司法体制职能不清、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理性;“难”的实质则是律师制度边缘化、律师职业大众化、律师管理模糊化在今日中国的写照和反映。

尽管我们还不算“美”,尽管我的不一定“阔”,尽管有些人嫌我们“烦”,尽管我们做起来“难”,但还得做下去。不仅如此,我们还必须做到位、做到家、做得更好。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借用一句维持婚姻天长地久的话说,“婚前选择我所爱的,婚后爱我所选择的。”既然我们选择了,我们就必须为自己的选择做到、做好。

我们准备怎样做律师?换言之,我们准备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如果可以分解,可将答案细分成11个小答案:1、做一个遵守规则的律师;2、做一个永远将客户需求摆在首位的律师;3、做一个坦坦荡荡的诚信律师;4、做一个学习型律师;5、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律师;6、做一个爱岗敬业的律师;7、做一个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律师;8、做一个讲求效率的律师;9、做一个稳打稳扎的律师;10、做一个永远自信的律师;11、做一个有长远眼光的律师。

要成为一个律师尤其是成长为一个好律师,我这里借刘桂明先生提出五个标准和要求与大家共勉:一个好律师应具备一种能伸能屈的品格(道德标准)、一种能进能退的思维(思想标准)、一种能文能武的智慧(知识标准)、一种能内能外的协调(沟通标准)、一种能快能慢的表述(口才标准)、一种能长能短的叙述(写作标准)。也就是说要敢于思考、善于沟通、勤于学习、精于研究、勇于创新、长于协调。要诚信立业,用心执业,规范从业。律师实际上是一个军师、设计师、医师、教师、协商员、导游员、是法律之师、文明之师、正义之师、律己之师,所以律师要当专家、出大家、成行家,要有政治家的高瞻远瞩,战略家的深谋远虑,企业家的独挡一面。

的确,律师不是一个最赚钱最自由最潇洒的职业,但却是一个最能发挥你的聪明才智,挖掘你的无形潜能的职业,是一个最具自律性的行业,是一个最有挑战性的专业,是一个最有前途的朝阳产业,是一项最有成就感最有挑战欲的事业。

小平同志生前曾告诉我们,中国有50万律师不算多。在座诸位将成为这50万律师中的一员?你将接受挑战,你将参与竞争!

今天絮絮叨叨,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无非是让大家了解这扇“律师之门”,帮大家推开这扇“律师之门”,推动大家踏进“律师之门”。

要问这究竟是什么门?“律师之门,是天堂之门,也是地狱之门!”


来源:四川南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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