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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对策


临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十个春秋,在市领导的关心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我市全体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自从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以后,针对目前我市所面临的法律援助对象面广,法律援助案件每年急剧上升而法律援助资金紧缺等一系列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是解决法律援助难题的当务之急。

一、我市法律援助的现状。

(一)我市法律援助对象的情况:我中心专门派人员调查了我市所需的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的摸底工作:1、特困职工39名;2、低保户3326户;3、残疾人33291名;4、老年人71893名;5、外来务工人员72877人;6、未成年人94546人;总计272646人,约占总人口的51.8%。(不包括低保户人口)

(二)我市法律援助案件的逐年递增。

(三)针对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多,援助对象面广、量大的情况,而我市市政府划拨的援助资金非常缺乏,这严重阻碍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开拓与发展。

二、针对我市法律援助的现状,而采取的相应措施与对策。

(一)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的延伸工作。

针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我市法律援助积极制订了相应的政策,为了使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的保障,现在已拓展到了5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是结合监狱对罪犯的改造,积极开展服刑人员的法律咨询工作,并在市看守所设立法律维权工作站,提高罪犯对法律问题的认识,促进罪犯的思想改造;二是结合妇女维权、积极开展零家庭暴力试点工作,负责为妇联免费担任长期法律顾问,加强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预防家庭暴力意识,促进妇女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结合老年人权益保护,与市老龄会合作,设立临安市老年人法律援助站,并在我市26个乡镇(街道)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四是结合各城镇居民的自治力量,在锦城街道11个社区设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五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日趋提高现象,我市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我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动机制,这样使法律援助“通道”接轨,明确了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援助工作站的建立为援助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为建设和谐临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更好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还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变被动为主动,让法律援助深入农村。将“坐等”工作方式,改为“走出去”,利用“送法下乡、法进农村”活动,到各乡镇直接受理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轻农民群众的奔波之苦,方便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二是根据属地原则指派援助承办人,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属地原则把发生在本片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给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基层法律工作者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我市法律援助案件的与日俱增

法律援助案件从刚开始每年的几件,现在已发展到了每年几百件;来信、来电、来访的人数从每年的几十人次增至现在每年的上千人次。特别是涉及残疾人、妇女、外来民工、交通事故等案件日益增多,针对案件量的急增,援助案件的难度增大,援助案件的突发性强等特点,我中心采取:一热情接待当事人,在接待工作中我们开展了“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把椅子请坐、一次性告知、一句再见送行”的“五个一”温馨服务活动。二保质保量办好每一件援助案件,我们以“质量是信誉、质量是保证、质量是生命”的理念,多措并举,加强管理。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实行办案质量跟踪。对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登记、统一指派、统一管理,着重抓好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和回访通报四个环节。四是积极参与信访机制,防止突发性事件的产生。近年来集中处理了企业的群体性事件,有效防止了事件的扩大,维护了临安社会稳定。五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联动机制,及时与工、青、妇、老、残疾等部门进行联动,把每一件援助案件办理好、把每一位当事人服务好。

(三)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大力宣传

1、借力宣传:为了克服援助经费紧张的问题,我中心积极与横向部门进行联系,如我中心工作人员出力,由残联出资共同编发了《维权在临安》的十大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在我市两会期间,为两会代表进行发放,在“12.4”法制宣传日进行发放,在残疾运动会上进行发放,赢得广大市民的较好评价,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而且这项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2、媒体宣传:我中心为了广大弱势群体能够更好的全面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与临安电视台、临安广播电台、今日临安等部门进行法制与案例宣传,从而达到以案说法的效果。

3、自身宣传:我中心通过发放资料、授课、讲解等形式进行《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将《法律援助条例》手册发放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及乡镇(街道)班子人员手中,通过学习提高领导的法律意识,使领导及时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内容、作用等情况。我中心还接受临安广播电台“空中热线”的邀请,讲解了《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分析了援助案件,中心工作人员还加入临安市依普教育讲师团和妇联法制教育讲师团,为广大市民和特定人群定期上法制教育课,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四)我市法律援助资金的保障问题

以政府财政预算为主的经费保障体系,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我市法律援助体系的框架已初具规模。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展开,法律援助在维护人权、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被社会各界认可和关注。

实践证明,政府责任的提出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但是政府责任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果过分重视政府责任,而忽视了国家义务,容易使法律援助缺乏国家立法、司法的支持,不能有效纳入国家的法律制度框架,实现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合理衔接,而且还会限制其他社会资源进入法律援助领域,使法律援助资金短缺问题无法得到解决。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这些问题会在国家立法中得到解决。我市法律援助资金随着援助案件的上升,需要大幅增加。除了政府拨款的以外,还需要市政府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再者,还需要社会各界以募捐等形式来缓解援助资金紧缺的问题。

法律援助工作还处于启蒙阶段,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今后,援助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维权的路更加漫长。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文章来源:http://www.hzlawyer.net/news/detail.php?id=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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