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我们 >> 企业理念
企业理念
展望律师行业的网络化运营及管理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INTERNET进程的加速以及人们对它依赖的深入,互联网必将渗入到社会上的每个行业,服务行业也不例外。随着社会服务信息化、网络化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作为社会服务业重要力量的律师行业所面临的挑战尤为艰巨。律师是代表社会制度最先进的一种行业,在与最先进的电脑网络信息技术碰撞之际,后者必将改变律师传统的业务模式、执业及管理手段等,这种改变力度之大可能是我们目前难以想象的。

网络作为一种工具,可以带动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对于律师业本身知名度的推广作用不可忽视,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对新时期律师业的发展极为重要。

信息化是网络的基本特性之一,互联网上巨大的信息流量如法律法规数据库等法律资料对律师而言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律师可以通过成为专门为律师提供咨询的公司会员 及使用各种现代化办公设备,将因特网作为工具,从中捕捉信息、汲取知识。在信息网络化非常发达的美国,律师办案首先要学会运用电脑网络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条文、法院判例、相关论文观点、各案当前进度等从付费网上找出来,这是办案过程必须的步骤 。我国由于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原因,对于网络的利用还不充分,有待加强。

网络也会改变整个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操作模式,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流程从各律师管理权限收案登记、案件管理、办案收费到最后结案归档,财务结算等也开始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提高办案、办事效率与质量十分有益。

互联网的全球性、开放性改变了传统的宣传方式,网络大潮下,一些律师事务所纷纷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与宣传搬到网上,有效扩大了信息传播的区域与途径,深化了律师事务所的影响。法律服务的电子商务化是将信息化转变成商业营利,在电子商务逐渐占据信息领域的今天,律师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的新型业务领域已然开辟,较之过时的传统业务,在速度、成本、便捷性、个性化等方面的竞争力非常强。律师事务所之间也将开始通过“法律外包”的方式进行合作,以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内部管理结构的稳定。

2006年以后,对律师行业来讲,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律师业务领域大为扩展,业务需求大为增加,同时大量外国律师入境增加了市场竞争,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体制会对中国律师业“各自为战,缺少配合,合作意识与合作的机制都极不深刻和成熟”的现状形成冲击,例如律师业务管理的数据化、营利分配合理化,律师事务所办公建设的自动化。中国律师业要想尽快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就必须对现有运作方式、通讯方式和思维方式加以改革。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规范与管理信息网络方面,都很注重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尤其是行业的作用。信息网络的发展离不开管理,高水平的管理能大大推动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二者不可偏废,必须齐头并进。信息网络管理是一个新的领域,需要一大批具有信息网络知识、法律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在信息化的网络时代,律师业这一古老的社会服务行业正焕发出新的生机。积极应对信息网络化的市场,通过与电子商务的互动促进网络经济以及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Frank Tsang
美国资深律所经理人
迪奕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www.de1000.com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诚聘精英客服中心友情链接经销商加盟登录邮箱